申请蓝天计划派出教师因公出国(境)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4-06-03 阅读:656

1. 填写《学校资助出国进修审批表》

请出访人员如实详细填写表,以方便我处受理并将信息准确报省外办管理系统;


2. 教师因公出国(境)网站

请登录我处网站,认真浏览教师因公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并了解相关出访国家的签证要求,以便熟悉受理流程、把握进度;


3.邀请函

邀请函(应有邀请单位函头Logo,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内容应齐全(访问目的,出国人员名单(姓名)访问时间,停留时间,费用承担,落款应该邀请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注意:邀请函上访问时间必须与审批时间一致,实际在外停留天数按照出入境(章)时间计算。


4.因公普通护照(电子护照)

按照因公出国管理规定,蓝天计划出访的人员需办理因公电子普通护照,电子护照与目前签发的护照区别较大的是申请人本人的签名将作为生物特征扫描打印在护照资料上,同时记录在护照电子芯片内,因此电子护照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字;


5.因公电子护照相片采集

因公电子护照相片的采集包括拍摄、上传检测、打印回执三部分。目前,申请人的相片可通过“国际旅行证件数据相片检测平台”(http//www.mrtdephoto.com)进行检测,到省外办指定照相馆拍摄照片,办证时需提供检测通过并打印的《数字照片回执》。


6.办理时间

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具体签证要求不一,需要的时间各不同,如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地区)需提前三个月办理各项手续,其他国家(地区)相对短一些(一般周期为二个月),为了能够如期出国(境),请尽量提前办理各项手续。

注:目前欧洲申根国家的签证要求材料比较多,特别是需要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住宿证明等等,建议在要求对方签发邀请函的时,一并向邀请方提出。


7.证照收缴

请严格按照审批时间按时归国,并在7天内将因公出国(境)证件上缴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保管或注销。


8.写好访学总结

因公出国(境)团组回国(境)后半个月完成访学总结报告,并报学校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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