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部门上报自行组织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团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阅读:10

学院/部门:

为做好学校短期交流团组组团计划和出国留学奖学金统筹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外〔2021〕125号)文件要求,学院/部门需上报2024年寒假及春季学期自行组织的学生出国交流团组计划按照文件规定学院/部门可申请出国留学“短期交流团组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团要求

1.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赴国(境)外学习、合作交流和其他活动的学生团组;

2.由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国际性/区域性学术专业机构组织举办的学术和科学研究类、专业竞赛类及文化交流类学习研究项目或文化活动;

3.有正式合作协议;

4.根据具体项目和活动,有学习计划、研究方案、交流任务等具体活动任务和内容;

5.寒暑期学生学习、交流、实践类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在10-25人之间。


二、组团计划材料

1.与海外高校或科研学术机构的有关合作协议;

2.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活动)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3.学生出国(境)交流团组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材料上交

请学院或部门将上述组团计划材料于2023年913日前交至评审小组评审办公室(综合楼1121),电子版发送至qujinghua@zjsu.edu.cn

联系人:屈静华   电话:28877318   办公地址:综合楼1121室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出国(境)留学“短期交流团组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学生出国(境)交流团组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出国(境)留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外〔2021〕125号).pdf




出国留学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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