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7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团组出访计划的通知》(教347)要求,省教育厅将对2027年全省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团组出访计划进行统一摸排和统筹审核。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结合与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实际,严格把握、稳慎挑选交流学习目的地,科学有序制定2027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团组计划。学生团组应以专业学习或研修为目的,原则上需与国(境)外学校有校际合作协议。未签订相关协议的团组,需在《学生团组出访计划表》备注栏中提供200字以内的出访必要性说明。派出学院应制定详细的学习交流计划、考核要求或实践活动评价指标,杜绝一般考察旅游性质、“走马观花式”的交流出访。国(境)外邀请单位应为学校或教育机构,并具备合作基础。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购买邀请函。
二、各学院应按照“谁派出、谁负责”原则,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研判评估,制定应急工作预案。短期交流学生团组应配备带队教师,原则上每10名学生派1位带队教师。带队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因公出访审批流程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持因公证照出访。派出学院要高度重视行前教育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行前教育全覆盖,确保不漏一人、不留盲区。
三、请各学院务必按时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无2027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团组出访计划。特别提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本次报送后将不再进行增补。
四、请各学院填写《学生团组出访计划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合作协议),于2026年11月19日(周四)16:00前将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打包发送至邮箱:frank@zjgsu.edu.cn。
联系人:国际处李峰安;联系电话:28877321,
学工部金帅;联系电话:28877256。
国际处
学工部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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