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师范大学的学生交换协议,我校已顺利选派6名交换生赴台湾师范大学学习。我校拟继续选派2名学生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赴台湾师范大学交流学习,期限为一学期,学校概况请访问该校网站(http://www2.ntnu.edu.tw/)。
交流时间: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12年9月~2013年1月)
项目简介:交换学生可同时修读师大各系一般课程以及在该校的国语中心选修每周15小时的免费语言课程。(部分大学特殊课程须获授课老师的认可后才可选修)。
交流课程:除特定学习课程程或者选修跨学位课程(如学士选修研究所)须取得教师同意外,无特殊限制;此外,地理科学系暂不接受交换申请。
(该校开课课程资讯可进入该校课务系统查询:http://www.ntnu.edu.tw/aa/aa2/index.html,点击“课程查询”>选择“开课和课程大纲查询”>导出相关系所的历年开课课程供参考,注意:2012年秋季课程还未在该系统开放;或进入该校主页后,选择相关系所查询课程规划)
报名说明: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热心社会公益;
2.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平均分70分以上,且在校期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两门,素质评价基本项总分列测评样本的前50%;
3.身体状况符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
4.其担保人同意;
5.外语水平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四级480分以上或六级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达到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学校英语口语五段;大学英语期末口语考试平均分95分以上;如欲选修英语系或其它英语授课课程,需提供TOEFL成绩网考80分以上的证明;
6.面试: 包括综合面试和英语面试
7.报名学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并附中英文简历、中英文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及照片。
即日起欢迎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向所在学院踊跃报名。
每个学院向学校推荐1-2名学生,并于
咨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综合楼1121) 郭老师 28877321
温馨提示:有意向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及时办理护照,护照10年有效。下沙行政中心可以办理(周一至周六)。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中心东楼行政服务中心(金沙大道600号)咨询电话:89898552。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交流(交换)项目学生学分互认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交流(交换)项目学生成绩单模板》.doc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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